联美控股股东质押5983万元股份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2019-05-22 10:29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李炳瑶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9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联众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953,461,156股(含联众能源—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59,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60,091,904股的54.17%。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股份质押相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 源”)的通知,联众新能源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8]1247号的《关于对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联众新能源拟于近日非公开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

联众新能源以所持限售流通股59,830,000股股票为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3.40%)质押给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联众新能源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质押专户“联众能源—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股票偿付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9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联众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953,461,156股(含联众能源—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59,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60,091,904股的54.1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联众新能源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39,876,493股(含联众能源—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59,83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13%,占公司总股本的24.99%。 联众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偿还债券的资金能力,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可交换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持联众新能源经营发展。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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