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积极发展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

2019-12-31 09:48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未知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需要提供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会议提出的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非常精准地瞄准了当前我国商业保险供给的短板,将对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建立完善起到积极作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积极发展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为更有力应对老龄化提供支撑,满足群众其他保险保障需求。

        会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优化养老保险结构。借鉴国际经验,支持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和适应60岁以上老人需求的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需要提供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会议提出的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非常精准地瞄准了当前我国商业保险供给的短板,将对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建立完善起到积极作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

        会议提出,大力提升商业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涵盖医疗、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保险产品,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产品等纳入健康保险。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险产品。

        王国军表示,提升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是保险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完善商业保险供给,让不同群体能够针对自己的风险状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王国军认为,商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对消费者来说要物美价廉,对保险机构来说,要实现商业可持续和盈利。实现两者平衡,需要政策的引导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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