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陷3.5亿元通道业务纠纷 两家银行也成为被告

2026-01-30 09:17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电鳗号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告披露,2014年5月,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委托中山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发出《投资指令》,授权委托中山证券代表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与平安深圳分行、柳河聚鑫源米业有...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近日,中山证券因涉及3.5亿元“通道业务”纠纷陷入舆论漩涡。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金融机构在业务风控中的漏洞,更折射出当前金融体系中权责模糊的深层困境。

        1月21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了中山证券的一起涉诉案件,案件是源于十年前的一笔通道业务。除了中山证券外,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也在该业务链条中分别承担出资、通道、通道和放款的角色。

        公告披露,2014年5月,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委托中山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发出《投资指令》,授权委托中山证券代表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与平安深圳分行、柳河聚鑫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河聚鑫源米业)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该投资由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决策,投资安全与风险收益均由该行承担。

        此后,中山证券代表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委托人(即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通知受托人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将委托贷款资金3.5亿元的资金发放给柳河聚鑫源米业。该笔投资在2015年5月到期后,委托贷款未能按约收回。

        然而,在3个月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报警,称光大银行旗下长春汽车厂支行员工张磊等人伪造公章,为刘孝义从“资管通道”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诈骗3.5亿元贷款。

        从业务链条看,通道业务本应是合规的金融创新工具,却在执行中异化为风险转移的灰色地带。此案如同一面镜子,照见的是业务扩张与风控文化脱节的现实。

        《电鳗财经》将继续关注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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