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一审宣判,涉事教师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

2023-08-09 12:00 | 来源:扬子晚报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法院认定被告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判被告邹某无罪。男孩父亲张定杰当庭提出上诉

        8月9日,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留下遗书指认班主任用暴力手段,其父母刑事自诉孩子班主任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法院认定被告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判被告邹某无罪。男孩父亲张定杰当庭提出上诉。

        据此前报道,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宽宽在放学后,在自家小区高楼跳楼自杀,后来其父母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内容为指认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在事发后宽宽父母在查看教室当天及前半个月监控发现,邹某几次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甚至还揪起学生的脸。

        2021年12月,张定杰夫妇向九江市濂溪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判定邹某犯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月中旬,法院立案。2022年7月10日当地教育局通报了对邹某的处理意见。通报指出邹某存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接受庐山住宿安排等问题”、“多次对多名学生有讥讽、歧视行为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给予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和调离教学岗位处理。

        2023年4月29日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男孩父亲张定杰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被告邹某出庭了,看到她态度依旧很顽固,没有丝毫认罪认罚的态度,一直在逃避责任,对于此前教育局通报的她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拒不承认,并称她这是幽默式教学,对此我感到非常气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徐韶达 视频剪辑 周嘉

《电鳗快报》

免
责
声
明

电鳗快报科技有限公司提示:本站为综合资讯平台,财经相关内容素材来源于监管机构、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等公开渠道,部分数据由第三方整理加工,我司不对加工数据准确性担保,请以官方原始文件为准。我司不做任何股票投资推荐,站内所有资讯仅作行业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对企业、行业投资价值定性判断,监管事项最终结论以官方公告为准。原创观点归属我司,转载文章观点归原作者,我司不保证转载内容真实性。资本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依本文作出投资决策风险自担。如有侵权,请联系邮箱dmkb@dmkb.net处理。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3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